微信广告系统即将正式上线,2:8分成

|  阅读量 | 分类: 移动互联网 | 作者: admin | 时间:2014年06月20日 00:00

 

自从春节至今,腾讯通过广点通在部分微信公众平台账号中内测广告系统,经过半年的测试,该系统即将正式对外开放了。

今日网上流传的一份微信广告系统内测文件显示,腾讯对微信流量主(公众账号运营方)的粉丝、分成和结算方式做了介绍。其中,公众账号要想参加广告推广计划需要粉丝量超过500人,可覆盖企业和个人账号,但未认证的政府和媒体暂不支持开通流量主功能。

目前,微信提供的广告形式依旧是文字连接,展示位置是在图文消息的全文页面底部。推广页面则是图文页面+推广公众号横幅。同时,在公众账号的管理后台新增了“推广”栏目,可分别查看和查询广告主、流量主的相关数据表现,例如报表统计、流量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功能。

 

微信广告系统即将正式上线,2:8分成 移动互联网 第1张

 

当用户点击相应的文字链广告后,流量主可从中进行分成。文件显示,每月15号前,将对流量主上个月的广告收入进行结算。如果是企业用户,需要提供与结算等额的增值税发票。如果是个人用户,则无需邮寄发票,腾讯公司将代扣代缴个税。

如果个人公众账号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,微信官方将定额减除800元费用,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,定额减除20%的费用,这意味着腾讯与流量主的分成比例为2:8。每次应税报酬所得超过20000的,还将实现加成征税,如在2-5万之间的,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加征五成,超过5万的,加征十成。

 

微信广告系统即将正式上线,2:8分成 移动互联网 第2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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