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流量劫持”案被告被判缓刑三年

|  阅读量 | 分类: 移动互联网 | 作者: 鸿宇-松松推广 | 时间:2018年12月26日 18:33

付宣豪、黄子超等人租赁多台服务器,使用恶意代码修改互联网用户路由器的DNS设置,进而使用户登录“2345.com”等导航网站时跳转至其设置的“5w.com”导航网站。再将获取的互联网用户流量出售给杭州久尚科技有限公司(系“5w.com”导航网站所有者),违法所得超75万元。

“流量劫持”案被告被判缓刑三年 移动互联网 第1张

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0日判决两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
“流量劫持”案被告被判缓刑三年 移动互联网 第2张

值得注意的是,浦东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不久,2015年11月和2017年,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、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也先后作出了两例“流量劫持”刑事判决,但被告人被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。

“流量劫持”案被告被判缓刑三年 移动互联网 第3张

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12月25日介绍,最高法院正在就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三个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新增的新型网络犯罪,起草制定司法解释,并且已经基本完成了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,预计在2019年上半年正式发布。

作者:中关村在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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